"; var newstr=document.all.item(printpage).innerHTML; var oldstr=document.body.innerHTML; document.body.innerHTML=headstr+newstr+footstr; window.print(); document.body.innerHTML=oldstr; return false; }

加入收藏 | 設為首頁

行業制度當前所在位置:首頁 > 行業制度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行業誠信記錄管理辦法(試行)

來源:作者:發布時間:2016-12-14 17:09:00:瀏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規范行業誠信記錄管理,提高行業誠信水平和社會公信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 21號)、《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4號)、《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章程》、《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辦法(試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和《注冊稅務師職業道德規范(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誠信記錄管理,是指社會公眾、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和各省、市、自治區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通過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對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的誠信信息開展的采集維護、監督評價、信息確定和展示發布等行為。

第三條  中稅協負責行業誠信記錄管理辦法制定、系統開發和運行維護,并對各地方稅協的誠信記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地方稅協負責本地區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的誠信記錄管理具體工作。

第四條  稅務師事務所誠信記錄信息納入中稅協稅務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作為評價內容反映。


第二章 誠信記錄采集與維護

第五條  稅務師事務所誠信記錄信息主要包括:

(一)事務所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團體會員號、事務所等級、聯系電話和股東及主要負責人姓名等信息公開記錄;

(二)行業自律檢查記錄;

(三)獎勵、懲戒和參與行業活動等記錄;

(四)執業質量評價與業務收費信息;

(五)稅務機關納稅信用信息及工商等行政機關共享信息;

(六)社會公眾監督記錄;

(七)其他信用記錄。

第六條  稅務師誠信記錄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稅務師姓名、性別、個人會員號、執業狀況和工作單位等信息公開記錄;

(二)行業自律檢查記錄;

(三)獎勵、懲戒和參與行業活動等記錄;

(四)執業質量評價信息;

(五)社會公眾監督記錄;

(六)其他信用記錄。

第七條  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誠信記錄信息中的信息公開記錄由行業管理系統中采集;行業自律檢查記錄、執業質量評價與業務收費信息由地方稅協結合行業自律檢查工作采集;獎勵、懲戒和參與行業活動記錄由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自行申報,地方稅協審核;稅務機關納稅信用信息及工商等行政機關共享信息從稅務機關及工商等行政機關信息共享記錄獲得;社會公眾監督記錄由社會公眾通過誠信記錄系統填報,地方稅協審核。

隨著稅務師行業管理制度的明確和行業信息化建設的推進,中稅協將根據行業的現實情況逐步健全和規范誠信記錄管理體系,并根據相關業務系統逐步實現記錄自動采集。

第八條  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通過登錄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進入誠信記錄模塊,即可根據內容分類,在對應欄中填報相關內容,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變更維護。

第九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也可通過上述信息服務平臺對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的誠信記錄信息進行維護。

第十條  稅務師事務所及稅務師對自身填報的誠信記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十一條  社會公眾可通過誠信記錄系統對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的執業質量、職業道德等內容進行監督舉報。

第十二條  為保障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的聲譽,防止社會公眾對其惡意舉報,社會公眾監督舉報功能需要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方可提交。


第三章 誠信記錄確認

第十三條  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維護的誠信記錄信息,將根據內容層級提交至所屬地方稅協或中稅協確認。

第十四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根據稅務師事務所及稅務師提交的誠信記錄內容層級進行分工確認。

地方稅協負責稅務師事務所及稅務師行業自律檢查記錄、執業質量評價以及除中稅協給予的獎勵、懲戒和參與行業活動等誠信記錄的確認。

中稅協負責中稅協給予的獎勵、懲戒和參與行業活動等誠信記錄的確認,并按中稅協所屬部門進行分工。

第十五條  社會公眾監督記錄按屬地原則提交至被舉報的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所在地方稅協進行確認。地方稅協收到舉報后應積極向雙方當事人核實內容真偽,確有其事的或確為不實舉報的,地方稅協依據協會職能對當事人做出懲戒或處理,并將懲戒內容及處理情況在誠信管理系統中予以披露。


第四章 誠信記錄查詢與展示

第十六條  為提高行業的誠信意識,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誠信記錄信息通過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誠信記錄系統進行查詢及展示。其中不涉及稅務師事務所內部經營管理內容以及稅務師個人隱私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涉及稅務師事務所內部經營管理內容以及稅務師個人隱私的信息由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自行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第十七條  查詢人通過誠信記錄管理系統輸入稅務師事務所名稱、稅務師姓名及會員號等數據項即可對誠信記錄情況進行查詢。

查詢結果以列表形式按行業自律檢查、獎勵、懲戒和參與行業活動情況、執業質量評價等內容分類展示。

第十八條  經地方稅協確認并作出懲戒或處理的社會監督記錄內容在誠信記錄管理系統中予以展示。

第十九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如發現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填報的相關信息存在虛假內容的,有權對該信息進行屏蔽或刪除,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及懲戒。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地方稅協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